研究院下达我所首期“3H”工程人才周转房14套。根据所党政联席会决议,现就分配方案做如下通知:
一、 申请入住条件及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研究院有关文件执行,优先
照顾无房职工。
二、 根据我所的实际情况,拟申请入住人员的资格还须符合下述条件:
1、 申请人应是我所在册在岗职工;
2、 未享受过住房补贴;
3、 未在科学家园等研究院住宅区分配住房;
4、 必须两人合租。
三、 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多于住房数,则按打分排队的办法,按分数高低分配。入所分每年1分(当年上半年报到的计算1分,下半年报到的计算0.5分);副高级职称3分,中级职称2分,初级职称1分;博士学位3分,硕士学位2分,本科及以下学位1分。如合计分数相同,则优先考虑入所入职时间长的申请人。
四、 分配到住房的职工不得自行转租或转让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收回住房,重新分配。3h住房属于人才周转房,个人租用时间按照研究院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 申请程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止,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将入住申请表(研究院主页有表格下载)递交到综合办进行资格审查和打分,并正式分配住房。租住手续在研究院后勤部门办理。
六、 原在东区租住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在5月底前自行去研究院房管科办理退租交房手续。
综合办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