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作者:
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工作将于12月底进行,由于今年新进职工较多,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必须依据独生子女证,请尚未送交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于12月18日前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交至311室夏文彬处,联系电话:65591172。逾期不予补办。
所工会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