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研究院有关开展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总结
各独立核算课题组在2016年1月8日前将本部门2015年度工作总结纸质文本(需要课题组长签字)交综合办(电子版同时发到wbxia@iim.cas.cn)。工作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状况,包括科研项目申请、到款情况、项目验收结题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科研成果情况、课题组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举措等等。
二、 考核组织
成立以分管人事工作所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委员会,其他所领导、综合办负责人和职代会主席参加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综合办组织实施。
三、 职工考核
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职工进行考核。
1、考核对象:2015年度在所里工作满9个月的在编和人才派遣人员、在站博士后。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年度实际工作贡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衡量。
3、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优秀指标:仿生感知与控制研究室2人,机器人传感器与人机交互研究室2人,核环境遥操纵机器人研究室2人,纳米材料与环境检测研究室2人,微纳传感器件研究室2人,运动与健康信息技术研究室3人,先进感知与智能系统研究室4人,智能农业信息与环境检测研究室1人,机关及编辑部2人。考核优秀名单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综合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质量保密安全等方面责任事故,或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2)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消或违法乱纪、受拘留以上处罚;
(3)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
(4)自费出国、出国探亲或事假3个月以上;
(5)病假超过6个月;
(6)待聘(无岗)满3个月以上;
(7)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和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8)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9)在党风廉政、学术道德等方面给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6、考核结果应用: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作为聘任期内的考核材料之一,是聘用、缓聘、解聘和竞聘高一级岗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工资晋升与当年绩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7、《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被考核人认真填写,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被考核人根据研究院公布的考核结果,签署个人意见。
综合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