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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基金申请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2     作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近期公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网站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

合肥研究院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见网页:

http://www.hf.cas.cn/xwzx/tztg/201512/t20151218_4499246.html),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做好基金项目申请准备。

 

现将智能所基金申请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节点:

33之前:提交青年基金电子档(期间进行两轮内部评审)

39之前:提交面上及其他基金电子档

311-14:提交纸质申请书

 

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提前对ISIS系统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正和完善,保证准确、完整。

2. 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只需交1份(有合作单位的,盖章页至少准备3份)

3. 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于311日下班前将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交至科研办,用于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

 

可能需要的附件模板

1. 基金合作申请协议书
    2.
基金合作单位盖章申请表

    3. 基金博士后承诺书

4. 专家推荐函

5. 导师推荐函

6. 2016年形式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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