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基金申请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2 作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近期公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网站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
合肥研究院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见网页:
http://www.hf.cas.cn/xwzx/tztg/201512/t20151218_4499246.html),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做好基金项目申请准备。
现将智能所基金申请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节点:
3月3日之前:提交青年基金电子档(期间进行两轮内部评审)
3月9日之前:提交面上及其他基金电子档
3月11-14日:提交纸质申请书
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提前对ISIS系统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正和完善,保证准确、完整。
2. 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只需交1份(有合作单位的,盖章页至少准备3份)
3. 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于3月11日下班前将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交至科研办,用于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
可能需要的附件模板
1. 基金合作申请协议书 2. 基金合作单位盖章申请表
3. 基金博士后承诺书
4. 专家推荐函
5. 导师推荐函
6. 2016年形式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