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8 作者:
根据研究院要求,公务开支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办理报销手续,所领导也不会在情况说明中签字。因故未办公务卡的人员请尽快到综合办办理(联系人陆辉)。已办理公务卡却未使用公务刷卡或者刷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失误,后果自负。新近入职的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填报公务卡申请表,以便及时办理。
请各实验室秘书将此通知告知课题组其他人员。
综合办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