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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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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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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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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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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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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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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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理解国家及地方科研政策,把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协助组织撰写各类申报材料,向所领导提供高水平科研管理报告,分管部分科研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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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范围
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范围内。
三、 任职条件
(一) 任职基本条件
竞聘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竞聘人员,还须符合《关于合肥研究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科合院发人教字[2012]24号)有关任职条件要求。
(二) 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文笔功底,熟悉国家科研政策,至少主笔过3个及以上国家级项目/课题申报书的撰写工作,且获得资助。
2、具有较强组织和沟通能力,熟悉科研办业务工作,参与组织并成功实施重大任务的经验。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任劳任怨,认真负责。
4、全职在科研办工作,不再承担、参与研究室的科研任务。
5、具备博士研究生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任职经历,且成绩突出。
6、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无不合格或基本合格记录。年龄45周岁以下。
四、 选拔任用办法
1、采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方式。个人申请,所综合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2、成立招聘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过2/3以上应到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确定提名人选。
3、所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
4、考察结果经所党委会建议,所务会确定拟聘人选。
5、拟聘人选经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院批复。
6、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与相关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与研究所本届领导班子任期一致;聘期服从法定退休年龄;新提任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 日程安排与联系方式
1、凡竞聘以上岗位人员,请于9月30日前,将《岗位竞聘呈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个人PPT报告,报送所综合办公室。
(说明:个人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工作设想等)。
2、10月9日,资格审核。
3、具体评议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委员会评议(个人报告1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会议现场不临时受理PPT)。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合肥智能所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善文
电 话:65591136
邮 箱:lsw@iim.ac.cn
地 址:合肥智能所316室
附件:《岗位竞聘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