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合肥研究院有关2018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现就我所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职工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总结
所内各部门以研究室为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包括科研项目进展、科研工作亮点、取得的成果、人才吸引及培养情况等,重点总结科研项目争取和经费到款情况。同时提出本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管理部门重点总结一年来服务一线及管理方式的改进及其效果的内容。
二、考核工作
1、各单位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职工考核。
2、部门和个人的激励性考核按照所发【2018】4号
件执行。
3、个人常规考核对象为本年度在所工作满9个月的职工(含博士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优秀名额以处室为单位,按10%比例划分,具体名额:机关及支撑部门2人,仿生感知与控制研究室1人,机器人传感器与人机交互研究室2人,特种机器人研究室1人,纳米材料及环境检测测研究室2人,智能微纳器件研究室2人,运动与健康研究室2人,先进感知与智能系统研究室5人,智能农业信息研究室1人,公司回所人员1人。
4、考核其它事宜按照合肥研究院规定执行。
三、时间节点
各部门的工作总结材料请于2019年1月5日前传到综合办。个人考核表及优秀人员推荐表由各单位秘书收集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综合办。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个人年度考核表
2、职工优秀个人推荐表
3、在站博士后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