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研究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重器巨帙、融合开放”的创新文化,智能所拟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2:00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专项卫生检查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
对实验室、办公区、公共区域等空间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标准
办公区做到桌面及书柜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有植物点缀环境;无生活用品,无多余杂物,无蛛网灰尘,无卫生死角。
实验区做到实验器皿光洁透亮,摆放整齐;各类溶液、溶剂、药品应收入专用柜中,分类摆放;实验、加工设备应无灰尘、无油渍,标识清楚;电缆应走向有序,不形成障碍;无生活、休闲、娱乐物品。大环境清洁干净,门、窗、墙面无明显灰尘蛛网,无卫生死角。
公共区域做到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垃圾及时清理,无异味;卫生间无水渍、无污痕、无异味等。大环境清洁干净,门、窗、吸顶式空调排风口、屋顶、墙面无明显灰尘蛛网,无卫生死角。园区周边和园区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三、检查组成员
由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检查,人员组成包括:吴丽芳、王容川、马祖长、梁华为、高理富、叶晓东、宋全军、孔令成、孙少明、谢成军、刘善文、王军、黄河、宋博、陈池来、徐林森、祝辉、杨先军
四、评优方式
由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分别进行打分,评选出卫生优秀、良好试验室/办公室,授予锦旗,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获得优秀最多的试验室/办公室,其对应的中心予以最佳组织奖的表彰。
五、其他
为规范日常行为,让卫生整治和自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期化,文明创建专项检查工作将定期组织,锦旗的授予为流动制,由每次获得的部门来悬挂。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