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所发【2021】7号文件“智能所所内特任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聘任及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所内特任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的聘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通过2021年度研究员正高和副高岗位聘用资格审查的我所科技人员均可申报所内特任研究院、特任副研究员岗位。
二、申报流程
1、 个人自由申报,综合办审核资格;
2、 所组织考评小组,申报人以PPT形式介绍拟聘后的工作计划和科研目标(5分钟),评委现场投票表决;
3、 通过聘任的人员,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4、 所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2021年3月起计算。
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有意申报者在2021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表提交给综合办。
特此通知。
附件:智能所所内特任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申报表
智能所综合办
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