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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2012年度“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9     作者: 综合办

各研究中心: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通知, 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开始,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 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在我所工作过1年以上(含一年)的时间,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 我所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所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 双方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进行过三年以上的合作研究,并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所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3)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在校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1.采取电子版表格与纸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纸版材料:《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和《汇总表》需经各单位审核通过后交综合办(各一份),同时附外国青年科学家的护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2.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推荐单位可以就外国青年科学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中外青年科学家合作的工作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三、申报日期:

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10月19日中午12:00之前交综合办。

联系人:王玉华 5592420,yhwang@iim.ac.cn

 

附件:

1、中科院通知

2、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doc

3、2012年度青年国际合作奖初审表.doc

4、2012年度青年国际合作奖汇总表.doc

综合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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