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次:
1、2月27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2月27-3月11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3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4、3月15日-2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3月下旬,召开本年度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
6、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4月底,完成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申请
2、5月8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3、5月8日-6月5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4、6月5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
5、6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6、6月底或7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7、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10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10月10日-11月5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11月5日前,各院系将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材料提交至校学位办
4、11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11月底或12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
6、12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提前完成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并及时将学
位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学位论文送审以网络送审为主。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
公室或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电话:0551-63606544、63602929
校学位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