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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智能所非机动车“僵尸车”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时间:2026-09-17|  作者:

所属各部门:

为切实消除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全体职工和研究生的出行安全,智能所综合办将对园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报废的非机动车“僵尸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行整改清理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9月27日前),请各位职工、研究生全面自查,对个人名下长期闲置、待报废的非机动车及时清理、移离。

2、集中清理期:自行整改期满后,对无人认领且未自行清理的车辆进行集中清运。车辆集中转移至老楼报废固定资产仓库小院,作为指定暂存点,暂存认领时间为3个月(9月28日至12月28日);认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职工卡/学生证、车钥匙或购车凭证,经核验后办理认领手续。

3、专业回收处置期:暂存认领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置。

请广大职工和研究生积极配合集中清理工作,自觉遵守园区停放管理规定,主动清理废弃车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园区环境。

                               智能所综合办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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